何謂光
狹義的光被定義為「可為視覺評價之輻射能量」,即光為能量的一種形式,藉輻射方式傳送,並能刺激眼睛視網膜產生視覺感知。
目前對光的解釋,即光具有波(Huygens) –光的干涉與繞射現象與粒子(牛頓) -- 以直線前進且可被反射及屈折的二元性,視場合而顯現不同特性。
馬克斯威爾(Maxwell)及赫茲(Hertz): 光係電磁波譜(electromagnetic spectrum)的一部份,藉波的移動傳遞能量。
愛因斯坦: 光波具有獨立存在的粒子性質,這些粒子稱為光量子(quanta,photons),簡稱光子,頻率愈高光子能量愈大,且電磁波的強度與光子的數目成正比。